经济合同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经济合同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办理经济合同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①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如: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社团事业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以及机关法人的主管机关批准成立的文件。
②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件。
③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的合同文本原件。
④与合同有关的权利证书和技术资料。
⑤法人有权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的证明。
需要说明的是,法人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应提供公司章程,合同内容需董事会同意的,应提供董事会决议。法人为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合伙协议;涉及财产转让设定抵押的,应提供全体合伙人的书面意见。法人为集体组织的,应提供职工代表大会或村民委员会的书面决议。法人为国有企业的,涉及财产转让的、设定抵押等重大经济行为的,应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A和B于2007年7月5日向某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民间借款合同》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合同主要条款:①借款金额:7000万人民币(其中4160万元为已经支付的借款);②借款期限:半年,从借款实际支付之日起算;③借款支付方式:于7月18日前分次以现金或本票方式支付;④借款利率:月利率3%,如超过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计算;⑤借款用途:用于合法企业的正常运营;⑥双方自愿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如B不能在规定日期前归还借款,A有权向法院申请执行B的所有财产来偿还债务。⑦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捺指印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在办理公证时提供了如下材料:①A和B的身份证复印件;②A开办的托运部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③B为法定代表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工商部门出具的基本情况表;④B为法定代表人的X商务酒店名下的一幢房产证复印件(材料显示该房产已二次抵押后无余值可再行抵押);⑤B个人名义的3处房产证复印件,其中两处房产已经抵押给银行;⑥工商局出具的以B为法定代表人的3家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表;⑦A的妻子名下一幢房产的房产证复印件;⑧部分借款资金往来本票复印件7张,由B为法定代表人的×有限公司盖章确认该本票原件已收,本票中的出票人和收款人均不是A和B。
条件允许的话,可以通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律师见证和公证以及通过相关机构的中介作用,使合同的内容尽可能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