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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黑名不副实。
你要是见了大黑会哑然失笑——因为大黑是一条很小很小的狗,只有板凳那么大,而且全身雪白。
它的眉毛很长,挡住了眼睛。
它的主人是个离异女人,叫仇丽。
她老公就是因为这条狗,一纸诉状把她告上了法庭,提出离婚。
他向法官陈述的理由很古怪:仇丽爱大黑超过了爱自己。
对此,他无法忍受。
他是一个感情细腻、追求完美的男人。
在闹到法庭之前,关于狗的问题,他跟仇丽交涉过多少次,均无效果。
法庭让他提供一些具体的事例,他说了三个。
一、两周她和狗睡十三天,和老公睡一天。
二、他们结婚两年,她为老公流过一次泪。
她买了这条狗才一年,却至少为它流过六次泪。
三、天天他给她做饭,天天她给它做饭。
最后他对法官说:“我觉得这条狗是个不祥之物。”
法庭调解无效,最后,仇丽选择了狗,她老公选择了房子。
这是三天前的事情。
仇丽新租的房子在郊区,挨着铁道。
铁道那边是一大片草坪,很开阔,很整洁。
晚上,仇丽领着大黑,想到那个草坪去玩。
翻铁道的时候,正巧有一辆火车开过来。
平时,大黑很乖顺。
可是这一次,它却好像中了邪一样,不管仇丽怎么吆喝,它都不听,径直跑上了铁道,然后,回头看。
它的眼珠被挡在眉毛后。
突然,仇丽好像也中了邪,眼睛一下子瞪圆了,射出一种异常的光亮,号叫着朝狗扑过去……
火车像一条巨大的虫子转眼就逼近了,愤怒的汽笛像什么在怪叫。
大黑不慌不乱,在火车撞过来的一刹那,纵身一跃,跳下了铁道,跑到很远的地方,回头看。
仇丽躺在铁道上,两只脚被齐齐地轧断,鲜血喷出老远。
大黑慢腾腾地走回来,站在了主人旁边。
一阵风吹过,撩起了它的眉毛,第一次露出了那双眼珠。
那是两个像石子一样的东西。
接着,它走近了仇丽的两只脚。
那两只脚血淋淋的,白惨惨的骨头露出来……
狗和骨头对视了一会儿,终于啃起来。
一个年轻女子舍身救狗……
报纸不但报道了这件事,还搞了一个读者大讨论,很多市民都发了言。
有人说,为了一条狗命,搭上一条人命,太不值了。
有人说:现代社会,薄情寡义,这个女子让人感动。
她也是爱护动物的典范。
不久后,大黑得了狂犬病。
这件事的恐怖在于——十八年前,仇丽还在小学二年级读书时,曾经被一条野狗咬伤,她的大腿上至今还有一块伤疤。
由于当时条件限制,仇丽没有打狂犬疫苗。
医生说:狂犬病的潜伏期最长可达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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