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完本感言
完结撒花。
首先,感谢一路陪伴过来的读者,很多读者因为经常发本章说互动,我早就熟悉且记住了,几乎每天都能遇到。
然后,对于这本书的剧情处理有不满意的读者,我虚心接受,立正挨打。
这本书,写得真的是太累了。
尤其是近几个月,身体状态下滑到了我过往人生中的一个最低点。
先是面瘫,再是初阳,然后其它各种毛病也一起发作。
面瘫到现在还没恢复,我一只眼睛无法正常完全闭合,导致眼睛一直流眼泪疲惫,可码字又需要对着电脑屏幕,每天都用眼过度,更是煎熬。
这直接导致,这本书收尾部分,我是以一种工作惯性,在强行撑着把书写完,创作状态,思维活性,下降得厉害。
很多读者都建议过我,要不干脆休息一段时间,把身体养好再继续写。
可是,起点网文这么多,大家也都是老书虫了,你们见过有几本断更过的书,恢复更新后还能维系原水平的?
绝大部分,断更一开始,状态一中断,就很难再接回去了。
我以前也尝试过把以前因故中断的作品续接回去,可几次尝试,却都找不回当初写这本书的感觉,所以我不敢中断了休息。
还有一个原因是,我在结尾卷的处理上,临时做了变更。
我原本设计的,是悲壮英雄主义的收尾,这个其实好写,写作难度低,而且小说故事性上也能更爽。
而我更改后,凸显出了秩序之神、前代大人们以及历代第1骑士团的作用,这就无疑让主角团队在结尾时的状态显得尴尬,剧情处理也更麻烦。
如果我状态好的话,大概能靠着自己写作手法、每天灵感给强行提回来,可偏偏正好处于状态最低迷的阶段。
不过我不后悔做这样的更改,因为这本书写了两年,两年时间里,我的很多想法与认知,也必然会跟着改变。
我无法接受,秩序之神和秩序神教在结尾部分的打酱油,我无法接受秩序之神只是徒劳地为了阻隔而阻隔,而秩序神教只是为了守护而守护……
映照到现实的话,就是一切的腾飞,都离不开前人默默付出所打下的基矗
没写好,不是大剧情问题,也不是我态度问题……扣除身体因素的影响,本质还是我写作水平不足的问题。
以前,我是觉得我不喜欢写打戏,我更喜欢写文戏,写人物,写人和人之间的交流互动,写那种得体;
好吧,我承认,原来是我不会写。
不过请大家放心,我会花时间去学习研究和补强的。
还有一个收获是,我终于领悟如何写大纲了,不是那种传统意义的剧情大纲,而是氛围大纲。
老读者都清楚,我这人写书是没有大纲的,绝大部分时候,我和每天跟读的读者一样,也不知道明天剧情会发生什么。
特种部队副队长许立当兵七年后退伍,被任命为和连市公安局长。上任后许立历时一年,终于将和连市最大的一伙黑社会团伙破获,不料就在许立以为大功告成时,却被人在和连市繁华的商业街上暗杀身亡。不想许立丧命后,重生到十年前,为查明当日的种种疑团,许立立志为官,并在官场上与那些贪官污吏展开了一系列的明争暗斗。ampamp1tbrampampgtampamp1tbrampampgtamp1ttdampgtamp1ttrampgt...
齐奕穿书了。还穿成了书里最不讨人喜欢的反派。当初看反派惨死的时候他有多酸爽,现在就有多苦逼。只是穿进书才发现,这哪里是什么恶毒的反派,就是个无人依靠的小可怜。在家被孤立,在学校被欺负,甚至连饭都吃不饱,还有主角身边的男配们一个个过来找事。最后一身病痛,惨死他乡。为了不落到反派最后凄惨的结局,齐奕只能小心应对。谁知道他的未婚对象不按套路出牌,总用一双热切的眸子盯着他,跟开屏的孔雀似的,他招架不住啊!再后来齐奕更加纳闷的发现,曾经讨厌他的人纷纷转了性子,要死要活的非要留在他身边。墨音家破人亡,唯一和他有关系的就只有他的未婚对象齐奕。所以他要编织出巨大的牢笼,宠到齐奕想走都走不了。PS受穿书,攻病娇封面有授权哦...
她穿了!!!居然穿到了一个莫名其妙的朝代,哦!雷滴嘎嘎!!!女扮男装做了一枚小家丁。被大小姐百般刁难与欺负。这一日,一主一仆偷溜出帝都,她一直纳闷,这出发点门口帖着的告示上的采花贼,怎么地跟自己长得如此像?想归想,还是得进城,于是做了两套新衣服,便就近去一家酒楼吃饭,却被一个痛哭流涕的老头子又跪又抱的非说是自家走失的少爷。无奈,只得随这老头儿回皓月庄。老庄主临终之前将皓月庄托付给了南日皓月。自此,小小家丁摇身一变成了南日小爷。命犯桃花,阴错阳差,救了刁蛮任性的郡主,却自此对南日小爷一见钟情。恶寒,南日小爷我是个姑娘家啊!悲。这没事儿逛大街也倒霉,遇到个俊美王爷,被自己不小心当做美女调戏。。。。捅了马蜂窝了,这王爷非说自个儿是采花贼,对自个儿穷追不舍。无奈,躲到了妓院里面,又换上了女装,做了妓院里一名小小的丫环。却非被这盛怒的王爷逼着参加什么劳什子花魁大赛。大赛还没有进行出个结果,又被这王爷给虏出了帝都,一路百般受尽...
最新章节ampampquotampampquot...
不屑天下权势,不恋绝世功勋,逍遥战神为总裁妻子归隐都市,只求与佳人相守,安度余生,奈何这太平盛世亦满目污邪,遍地不公。自己被欺,妻子受辱,家国蒙羞既如此,那我就用双手,粉碎一切不公。人负我,当踩之,世道欺我,当灭之。…...
18岁,她莫名其妙被一个陌生男人破了身!三年后再遇,男人竟是赫赫有名的帝国总裁!东城最有权势,叱咤风云的尊贵人物。她恨他入骨,她只知道他夺走自己的初夜,夜夜把自己当玩物一般。却不知道他对自己深情如此,宠她如宝,无人能及。夜夜强宠,身心实在受不了。某女苦苦哀求你什么时候可以放过我。男人勾起嘴角不如我们定下赌约,如果一年后,你还没爱上我,我就放你!可是,如果爱上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