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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给你盛碗海鲜粥,这个粥的味道也不错。”
花弗殷勤地忙前忙后,等到一顿饭吃完,花弗就吩咐小弟把自己的豪华劳斯莱斯开了过来,说要送弟叔回去,到了车边,花弗又亲自把弟叔扶上车。
然后,才露出了真实目的。
“弟叔,你今天也看到了,丧波那小子太嚣张了,我都退了一步了,他还要紧咬着不放。”
弟叔点了点头,面露愧疚:
“花弗,我也是没想到,现在的年轻这么不给老前辈面子。
一点也不讲江湖道义!”
“今天没有帮到你,实在抱歉啊。”
花弗赶紧摆手。
“弟叔,你可千万别这么说,你肯来我就已经很感激了,而且丧波是个疯狗,讲不通道理……”
话说一半,花弗眼珠一转。
“不过弟叔,你能不能帮我和其他社团打个招呼,让他们帮帮忙,或者支持我!”
没错!
虽然弟叔退休了,手底下也只有一家斗狗场,但毕竟四五十年的资历,江湖中有很多人承过他的恩情,他要是站出来,帮忙说两句话,不说能彻底压死丧波,至少也能有人帮着摇旗呐喊,让自己减少些压力。
花弗说完,满脸期待地望着弟叔,同时,还让手下拿来一个大纸袋,塞到弟叔身旁的座位上。
弟叔简单扫了眼,看到纸袋里装的都是一捆捆千元大钞,他脸上露出几分笑意,伸手拍了拍花弗的肩膀。
“好吧,我明天帮你和其他社团大佬打声招呼,成不成不敢保证,但总归不会让丧波太好过。”
“好好好,太感谢了弟叔您了。”
花弗笑容满面,又聊了几句,这才嘱咐小弟一定要把弟叔送到斗狗场,不能出差错,等到劳斯莱斯离开后,他这才坐上老虎仔的宾士,一路开回自己的别墅。
很快,劳斯莱斯开到了斗狗场几名斗狗场里的小弟,下车过来迎接,废了一番功夫,这才把弟叔从车上搬到了轮椅上。
连浩龙已经算是身宽体胖,但弟叔足足有两个连浩龙那么胖,加上他喜欢喝可乐,也不像年轻时天天出去砍人,这身材自然是一天比一天肥。
也不知道哪天,肥胖带来的疾病,就能把他老人家带走,将弟叔推回斗狗场,劳斯莱斯开车的小弟松了口气,打了声招呼就开着车回去复命了,至于弟叔,则是重新躺回了吧台附近的摇椅上,手边就放着一个装满港币的纸袋。
这会儿,斗狗场里面客人不多,寥寥几人,也是过来买狗卖狗,不是来参与斗狗赌钱的。
整个斗狗场里,门罗可雀,显得冷冷清清,其实这也是正常情况了,除了每周一次的斗狗赛,来的客人多一些,平时都这般冷清,但弟叔也不在乎,他都快八十岁的人了,能活一天赚一天,要那么多钱也没什么用。
只要斗狗场能维持收支平衡,能养活他手下十几个小弟,也就知足了,弟叔躺在摇椅上,朝小弟挥了挥手。
“给我拿一瓶可乐来。”
他从年轻时就喜欢喝可乐,只因为小时候太穷,根本喝不起几分钱的可乐,曾经有次,他实在羡慕别人,于是偷了一瓶几分钱的可乐,结果被人打的遍体鳞伤。
从那时候开始,他就暗暗发誓,一定要混出头,能够随时随地买的起几分钱一瓶的小可乐,这是弟叔的初心,也是他这么多年,始终喜欢这种小瓶可乐的原因。
很快,小弟就从吧台后面拿来一瓶小可乐,弟叔插上吸管,美滋滋喝了起来。
不过,就在这时,外面忽然走进来了两个年轻客人,这两人,一个染着黄色头发,另一个染着红色头发。
两人穿着夹克衫,手臂上有龙形纹身,脖子上还挂着大金链子,一看就知道是混社团的矮骡子,而且地位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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