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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自己喜欢你。
但我不知道将来在哪里。
因为我知道,无论哪里,你都不会带我去。
而记忆打亮你的微笑,要如此用力才变得欢喜。
张萍烙在我脑海的,是一个油画般的造型,穿着有七八个破洞的T恤,蹲在夕阳下,深深吸一口烟,缓缓吐出来,淡淡地说:“我也想成为伟大的人,可是妈妈喊我回家种田。”
这个故事和青春关系不是很大。
青春是丛林,是荒原,是阳光炙热的奔跑,是大雨滂沱的伫立。
张萍是河面下的少年,被水草纠结,浮萍围绕,用力探出头呼吸,满脸水珠,笑得无比满足。
他平躺在水中,仰视天空,云彩从清早流到夜晚,投下影子洗涤着年轻的面孔。
他是我的初中同学。
我在初三才接触26个字母,是被母亲硬生生揪到他的学校。
我当时的梦想是做足球运动员,不济也要成为乡村古惑仔,拗不过长辈还是跳进了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最后一年。
班主任分配了学习成绩最好的人和我同桌,就是张萍。
我对他能够迅速解开二元二次方程很震惊,他对我放学直奔台球室敲诈低年级生很向往,于是互相弃暗投明,我的考试分数直线上升,他的流氓气息越发浓厚。
我们喜欢《七龙珠》。
我们喜欢北条司。
我们喜欢猫眼失忆后的那一片海。
我们喜欢马拉多纳。
我们喜欢陈百强。
我们喜欢《今宵多珍重》。
我们喜欢乔峰。
我们喜欢杨过在流浪中一天比一天冷清。
我们喜欢远离四爷的程淮秀。
我们喜欢《笑看风云》,郑伊健捧着陈松伶的手,在他哭泣的时候我们泪如雨下。
我们喜欢夜晚。
我们喜欢自己的青春。
我们不知道自己会喜欢谁。
毕业班周末会集体到学校自习,下午来了几个社会混混儿,在走廊砸酒瓶,嬉皮笑脸地到教室门口喊女生的名字,说不要念书了,去跟他们一块儿到镇上溜冰去。
他们在喊的林巧,是个长相普通的女生,我立刻就失去了管闲事的兴趣。
张萍眉头一皱,单薄的身体拍案而起,两手各抓一支钢笔,在全班目光的注视下,走到门口。
混混儿吹了声口哨,说:“让开,杂种。”
张萍也吹了声口哨,可惜是破音,他冷冷地说:“Areyoucrazy?”
接着几个人厮打成一团,混混儿踹他小腹,抽他耳光,他拼尽全力,奋力用钢笔甩出一坨一坨的墨水,转眼混混儿满脸都是黑乎乎的。
等我手持削笔刀上去的时候,小流氓们汗水混着墨水,气急败坏,招呼着同伴去洗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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