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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情事(第1页)

“就是路过,没什么要紧的事儿。”

余庆年的眸子闪了一下儿,明显是跟高志豪说了谎,许是觉得内心难安,怕高志豪识破看穿他的谎话之后,会跟他疏远了,便在话说完了之后,又刻意的补上了一句,“之前出门儿的时候,倒是有点小事儿,不过现在,已是都处理妥当了。”

“曾外公这是打算往家里回?”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高志豪不是个多事的人,刨根问底之类的烦人举动,从不可能在他的身上发生,听余庆年不想说,他就换了个话题,不再问了。

“家?呵呵,算是罢!”

余庆年苦笑一声,便低下了头去,家,对他而言,多么遥远的一个字!

三百多年前,他正妻因难产亡故的时候,他就以为,自己的家是没了,后来,看着他们的宝贝女儿余乐水一天天长大,他觉得自己的家又回来了,然而,这样的喜悦没有持续多久,那丫头便因为体质特殊,而被选作了祭品……

那时,他觉得自己的天都要塌了,几次潜入想要救她出来未果之后,便打算,要寻短见,陪了那丫头一起死。

不想,天道自有定数。

就在他绝望的站在河盘山上,居高临下的看着一群族人抬着被用秘术卷成了红蛹的余乐水,去往盘河祭祀天神,打算等她落水,自己也跟着服毒求死的时候,高向晨出现了。

那时的高向晨,还只是个比高志豪大不了几岁的年轻男子,举手投足间,皆是让人看了不爽的不着调模样……

他记得很清楚,那时,他正背倚着一块儿巨石,因为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山下的队伍上面,全没发觉,有人接近了他的身边,以致于,那高向晨那混蛋玩意儿脑袋朝下的从树枝上倒吊下来,跟他说话的时候,愣是吓得他手里的刀都掉在了地上。

那时,那混蛋玩意儿笑得一脸不怀好意,那混蛋玩意儿说,“嘿,庆年,你想不想长个辈分,享一享天伦之乐?”

再然后,那混蛋玩意儿没等自己回答,就蓦地消失了踪迹,再见着时,已是出现在了山下队伍的最前,单枪匹马的在抢亲了!

因为那次的事情,他跟家族一刀两断,带着自己的追随者叛出冥齐,建立了寒星国,并把自己的女儿余乐水,许配给了救她性命,还得她芳心暗许的高向晨。

本来,事情该是有个圆满结局了的,高向晨跟他的宝贝女儿余乐水,从此过上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幸福生活,不想,人算不如天算,就在他们大婚日子都定好了的时候,高家给高向晨定的娃娃亲,原本该是他的嫡妻,却外出游历修仙,多年没有音信的女子姜云婵找了过来,要高志豪给她一个交待。

所谓交待,不过两种,要么娶她为嫡,择日成婚,之后所娶之人,皆为妾室,要么跟她解除婚约,从此大道朝天,各走一边。

高向晨自然不希望挚爱受屈,便决定,推后婚期,跟姜云婵回地处冥齐国境内的,自己的家族一趟,跟她解除婚约,还彼此一个自由之身。

对高向晨的决定,余庆年很是满意,但考虑到寒星国和冥齐国的关系紧张,怕他一个人回去会遇上危险,便遣了一小队自己的护卫,跟他们同往……因觉得愧对了姜云婵,临行之际,余庆年特意还送了她若干财帛宝贝,希望她能凭着这些东西傍身,再寻一个好人家……

然而,让余庆年做梦都没想到的是,高向晨那一去,就没了音信,连跟随他同往的那队护卫,都没一个人再回来!

余乐水在寒星国等了他十年,从一个花样女子,等成了一个年近三十的老姑娘。

他不止一次的跟余乐水好言相劝,劝她不要再等高向晨,以她寒星国公主的身份,怎么也能找一个称心如意的好郎君,结果,却是无一例外的拒绝。

余乐水打定了主意,非高向晨不嫁,并在第十一个年头,年节的第二天早晨,留书离宫。

她说,她要去冥齐国找高向晨,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得知自己宝贝女儿只身前往冥齐国,余庆年不禁大惊失色,忙不迭的召集了自己手下最厉害了十名手下一路追去,可就是这样,也还是觉得不能完全放心,左思右想,辗转反侧了半宿,最终决定,腆上自己一张老脸,去青山道场,跟他和高向晨的师叔,当时的道场掌院青继初求助,他若不肯答应,自己就跪在道场门口不走。

让余庆年没有想到的是,向来不掺和尘间俗事的青山道场,那一次,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他的请求,并派出连同副掌院在内的八名几近飞仙的高人,跟了他一起,同往冥齐。

在冥齐国,余庆年找到了高向晨,他遭了冥齐国皇族和自己家族联手的坑害,常年服食会让人失去记忆的噬魂丹,若不是有他的灵兽小晨不离不弃的保护和帮忙解去余毒,恐怕,早就死了不知多少年了。

许是因为他的根骨极好,族里想要他多多的留下优秀的后代,来成为族里未来的依仗,高家人给他迎娶了二三十个妻妾回来生孩子,至余庆年带着青山道场借给他的人追上余乐水,再跟余乐水一起冲进高向晨被软禁的院子时候,他膝下,已经有了三四十个年纪一岁到九岁不等的子女!

面对像个活死人一般,只会僵坐发呆的高向晨,余乐水没有选择弃他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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