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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
翌日一大早,薛氏带着春兰过来探望掌珠。
自那夜两人离了心,再碰面时,多多少少有些隔阂。
掌珠穿着一身藕色软烟罗袄裙,半纱裙带随风浮动,整个人轻盈灵动。
反绾发髻上斜插鎏金梳篦,一旁点缀飞蝶珠花,衬得人儿贵气不少。
明明只过了一日,竟给薛氏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觉,最终还要解释为身份的转变吧。
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女,摇身变成大理寺卿的嫡女,会令很多人艳羡吧。
薛氏心里感叹,无巧不成书啊。
掌珠为她斟茶,“宋夫人请。”
薛氏嗔一眼,“怎么如此见外?”
掌珠垂目。
薛氏心里笑着道了一句“小白眼狼”
,倒没有愤懑情绪,只是有些无奈。
当初是真的想把她当亲闺女对待的。
还是夫君说得对,这么大的闺女性子都定了,哪那么容易交心。
“你爹爹可跟你讲了,认我做义母的事?”
掌珠摇摇头。
昨晚荒唐至极,疲惫不堪,哪有心思听旁的。
薛氏将杜忘同意掌珠认义父义母的事陈述一番,握住小姑娘的手,“孩子,你可愿意?”
“宋夫人不介意我与大哥......”
薛氏笑道:“是屹安糊涂,等我们夫妻认你做了义女,他绝不会再有痴想。”
掌珠知道,薛氏和宋贤之所以急着认她做义女,是做给太子看的。
当初太子将她托付给宋家夫妻,是皇家对宋家的信任。
如今,也只是编筐收口,给这份托付和信任一个交代。
宋家夫妻对她也算有恩,她不想让他们难做,点点头,“掌珠全听父亲安排。”
那便妥了。
薛氏揉揉掌珠的脑袋,掌心下的发丝柔软顺滑,如同这姑娘的性子。
薛氏叹口气,也不知什么样的女子,能取代她,让儿子欢心。
昨夜儿子醉酒,倾诉了一句心事——对掌珠,是茫茫人海中的惊鸿一瞥,仅一眼,就付了真心,却也应了那句“倾城佳人难再得”
。
薛氏之前埋怨过掌珠不知避嫌,可经过昨晚,她知道,该避嫌的其实是自己的儿子。
薛氏走时,将丫鬟春兰留给了掌珠。
比起伺候雍容华贵的薛氏,春兰更愿意伺候平易近人的掌珠。
因她嘴巴严实,反应快,人也实在,掌珠便接纳了。
后半晌,季知意乘马车过来。
非要拉掌珠去私塾,“闷在府里多没意思,人会闷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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