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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陆同风来到云天宗后,每个人见到他整天背着一个宛如棺材板一般的硕大剑匣,脑海中的评价只有一个字,丑。
甚至还有云扶摇之流,当着陆同风的面说他的剑匣难看,审美有问题。
现在看着陆同风骑着大剑匣从擂台上飞落下来,众人忽然发现,这剑匣似乎也不是很丑,并且很实用。
这种心态上的转变就像是岳铃铛心中对陆同风印象的改变。
铃铛以前觉得陆同风又穷又土又好色,这辈子指定没啥前途。
所以铃铛从小到大只是将陆同风当做是朋友,在择偶一栏的选项中,从来都没有出现过陆同风的名字,只有林风的名字。
可是,当铃铛得知陆同风是一名修士之后,岳铃铛越看越觉得自己的风哥英俊潇洒,器宇不凡。
最近又得知陆同风在云天宗的身份地位之后,岳铃铛更是觉得,自己此生就该嫁给陆少侠!
至于陆同风身上的那些缺点,在铃铛心中都变成了优点。
一个不英俊的男子,只要他足够有钱有势,那么在那些姑娘的眼中,这个男子就是完美无瑕的人间第一美男子。
此刻很多云天宗弟子,在陆同风剑匣的问题上观点的迅速转变,也正是如此。
陆同风不知道,他这位乡野小镇上走出来的土包子,竟然能引领修真界的时尚。
因为很多修士已经决定,打造一个和他同款式的剑匣。
以至于以前那些潇洒不羁的云天宗剑仙,一个个都背着一个硕大的剑匣,这种大剑匣潮流一直持续了数百年之久。
陆同风落在了赵孤日等人面前。
还没有将屁股下坐着的大剑匣收起来呢,立刻就被人抱住了。
是苗真灵。
苗真灵抱着陆同风叫道:“阿哥,泥终于硬喽,嚎利害撒,窝地嗓子都块叫哑喽!”
陆同风双手无处安放,总不在大庭广众之下,放在苗真灵的屁股上吧。
他只能高举双手,道:“大家都看到了,和我没关系,是她自己扑上来的!”
火萤尴尬的将苗真灵从陆同风身上硬拽了下来。
众人都上前恭喜陆同风取得胜利。
虽然这些人都觉得陆同风与上官龙的这场比试处处充满着诡异,但陆同风终究还是赢了。
戒色的小拳拳捶打在陆同风的肩头,道:“小疯子,可以啊,一个月前你还什么都不会,现在竟然都能打败无双剑侠上官龙了!
看来你与洒家之间的差距又拉近了一些,你这让洒家的压力很大啊。”
“不不不,小和尚,你是不是搞错了,我们两个人之间的差距不是又拉近了一些,而是又拉开了一些。
我现在已经走在你前面啦。”
陆同风立刻反驳戒色,顺便自吹一番。
卫有容一个大屁股便将戒色撅到了一旁。
“咯咯咯,小和尚,你还真不是要脸,你和上官龙之间最多是平分秋色,还好意思在小疯子面前卖弄?
不是我打击你,现在小疯子打你都不需要两只手。”
“你这还不叫打击洒家啊?”
一群人围绕着陆同风是一阵恭喜。
陆同风也没想到自己竟然会赢的如此轻松。
当邱行川,黄烟烟等人询问陆同风获胜的细节时,陆同风抓着脑袋,也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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