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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凌夏开始在学习之余的闲暇里,苦思又冥想,最终想出了一个办法——给楚炀写信。
当然,她不会在信中暴露身份,只当自己是个热心肠的陌生人。
因为寒假补习班做过同桌,楚炀认识凌夏的字。
但有一点他不知道,凌夏左手也会写字,而且字迹和右手完全不同。
初中的时候,大家往往都比较无聊,总幻想自己有什么超能力。
凌夏那时的同桌是左撇子,小时候握笔习惯性用左手,后来生生被家里人改了过来。
他练就了两手写字的能力,让凌夏十分羡慕。
于是凌夏向同桌学习,也用左手练字。
开始的时候写的其丑无比,后来同桌就让她尝试用左手写“美工字”
,笔画稍微夸张些也没事。
就这样,凌夏练就了右手正楷,左手美工字的本事。
不过那个时候她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一时兴起练就的技能,有朝一日竟然会用来做些“偷鸡摸狗”
的勾当。
这的确不是什么高明的办法,但凌夏还是想通过这种方式,给楚炀加油鼓劲,排忧解难,哪怕楚炀只是看看打发时间也是好的。
“尽人事,听天命吧。”
凌夏辗转反侧了半宿,还是睡不着,干脆起来打着小台灯,左手握着笔准备写信,还自我安慰,“我没有插手楚炀的事,只是好歹认识一场,不忍心看他消沉罢了……”
于是,不忍心的她,足足写满了三页信纸,凌晨三点才重新爬回床上睡觉。
信件的内容其实很简单,凌夏丝毫没有赘述她对楚炀的爱慕,也没有一味恭维,只是跟楚炀描写了一下,自己看到的他是多么积极美好的人,口吻如同在讲一个故事。
凌夏在信中说,因为有楚炀作为目标,所以她也变成更好的人,并为之不断地努力着。
其中有一段话,凌夏斟酌了很久,那是她发自内心想跟楚炀说的:偶尔一天,萤火虫无意间看到了星星的美好。
因为欣赏星星的光芒,萤火虫卯足了劲让自己变得更亮,飞得更高。
但要是星星坠落了,萤火虫拼了命飞到天空,发现那颗自己一直在注视的星星不见了,它的辉光会不会也就此熄灭,就此失去方向?星星照耀过萤火虫,所以当星星黯淡了,萤火虫也想用自己的光去照亮他。
哪怕,萤火虫的光很微弱,很微弱,但它也想为星星闪耀一次。
当确认楚炀已经回来上课的那天,凌夏牺牲了自己的午休时间,去学校附近的邮局把信寄了出去。
虽然自己把信从学校里拿出来,再通过邮局寄回去,这个操作看上去很蠢。
但为了整件事的保密性,只能这么“多此一举”
了。
按照邮局一贯的速度,楚炀应该在后天就能收到信了。
只是凌夏不确定,他会不会耐着性子看完?
在信件寄出去半个月之后,凌夏偷偷地路过七班门口,打探楚炀的情况。
这是一项十分考验运气的活动,毕竟她只是佯装路过他们班级,能不能看到纯粹看命。
不过好在凌夏的运气还不错,因为天气渐渐暖和了,七班打开了后面的教室门通风。
楚炀就坐在倒数第二排靠近门口的地方,凌夏贴着墙边走过去,恰好看到他在跟前桌的男生说话。
她不禁放慢了一点脚步,试图更仔细地观察。
但路程只有短短一截,不过几秒钟就走完了,她不能多做停留。
虽然只有很短一瞬,但凌夏还是清楚地看到了楚炀嘴角的微笑。
不是很浓烈的那种,却是发自内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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