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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勒个无畏战士啊!”
回到正在攻打山丘的时候,林恩看着那群无畏战士打仗,横冲直撞。
原本骑士冲锋,不管是骑马状态,还是不骑马的状态,就怕对面的阵型列好,这样几乎无法进去乱砍。
他们这些家伙,先使用魔法护盾抗一点伤害,拉近后直接射击把前排干掉,破坏对面阵型,然后投掷手榴弹。
这样冲起来几乎无往不利。
因为对面阵型乱了!
最前面举着盾牌以及长矛的士兵被火枪以及手榴弹打的完全乱了起来。
加上冲锋的还是一群精锐士兵,一群人高马大的家伙,穿着那么重的甲,几乎刀枪不入,然后那些普通士兵跟在他们后面补刀,战场直接就一边倒了。
事后,林恩询问起了他们为什么要那么打,结果卢斯卡是这样说的:“火枪只有在第一轮射击的时候威力最大,加上火枪的威力实在太大了,我们就想到装多点弹丸来破坏对面阵型,靠的足够近就不用瞄准,举枪,扔手榴弹,拔剑冲锋,几乎是一气呵成。”
“同时,如果在前进的时候使用魔法护盾,我们还可以防御对面魔法师的攻击,以及弓箭手的。”
林恩一直想着的是廉价的武器,廉价的步兵思维,从来没有想过那些量少还贵的家伙应该怎么使用。
主要还是平时需要管一些东西,精力被分散,没那么多精力去专精一些东西,有的时候就是需要其他人的灵光一闪。
毕竟群众的想法和智慧都是最强大的,只要能避免发生乌合之众效应,就是最大小。
“卢斯卡,你有没有想法搞一支超重装步兵?”
“超重装步兵?”
林恩在纸上画了一下画:“你的想法很好,但我觉得可以改进。”
“我们应该把枪的口径加大,干脆让那些斗气骑士拿着手炮好了。”
“我们还要全副武装的斗气骑士,以及魔法师军官!”
这个时代,魔法师是很珍贵的,大家都会把魔法师当成远程单位来使用,遇到威胁他们是指挥官第一个要保的对象。
所以这些人都是分散开来的。
他们那种重甲的穿戴,比正常的骑士还厚,但骑士在战场上是很难做到拿魔杖战斗的,因为穿着盔甲的时候是没办法收起魔杖的,有的时候要使用近战,就得把魔杖扔到地上。
想要一手拿魔杖,一手拿剑战斗是很难的。
加上魔杖还贵。
并且优秀的魔法师一般是不会当骑士的,这就让骑士们更加鸡肋了,因为他们这些骑士拿起魔杖放的魔法还不如魔法师的呢。
如果是重甲骑士拿着大口径单发枪,打完一发就扔,然后使用冷兵器战斗结果就不一样了。
重甲骑士对于那些阵型乱掉的步兵来说,就是狼闯进了羊群里。
原本重甲骑士,以及骑兵,就是害怕那些阵型列好的步兵方阵,因为他们冲不进去,只能让对面队形乱了才能进去乱砍,现在使用大威力的枪就能解决对面举着长矛,盾牌的前排步兵。
其实这个还可以做一个改进,比如说加上魔法护盾就更好了。
靠近之后,齐射加手榴弹,然后冲锋,近战绞肉,对于攻城战来说,以及需要打开一个缺口的时候是极其有用的。
关于魔法师的替代品林恩也有想到,那就是使用劣质的魔杖,让那些骑士们就专门练习护盾魔法就行了。
只练习一种魔法,加上使用刻有简单魔法铭文的劣质魔杖减少施法的难度。
念你如痴如笑,终抵不过一夜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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