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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欢自然不能放任沈鬼当街和她卿卿我我,又是威胁要拔刀反抗,又是许诺等到二人独处之时可以亲昵,引的沈鬼愈加放肆。
“这位大老爷,给个饭钱吧,老爷,小人都好几天没吃上饭了。”
是要饭的,这可跟小猫沈初当时的处境不一样,人沈初要饭那是没地方肯让她做工,那是就连青楼也嫌她年龄小不肯收,再说了一个小丫头也不知道能去那个地方呀。
而这人就不一样了,四肢健全,盘腿卧坐,身体各项指标正是鼎盛,可以工作的时候,却在这儿要饭,哪怕你少根指头都行啊。
沈鬼才不会搭理他,明明有手有脚的,还非要跟无路可走的残疾人抢饭碗,看似可怜实则可恨。
清欢自然是和沈鬼同一步伐,未予理睬,却不料这人恼羞成怒暗骂一声大爷的,耳尖的二人同一步伐,扭头回去。
“你什么意思?给你脸了?”
沈鬼向来对这种行为极其痛恨——你心态不好别干求别人的事儿啊,不给你的人多了,还得个个来一句大爷的?要不是沈鬼心里正在酝酿坏水,换成别人早就一脚上去了,管你三七二一,先是一脚解恨。
“什么什么意思,我咋你了?”
嘴里还不干不净地嘟囔着,按照正常流程,他怎么着也得大喊来人呐,毕竟对于普通人来讲,他这种要饭的属于弱势群体,是要被照顾的,哪怕全身一个零件也不少。
“你以为骂我们,我们听不见啊?”
清欢死死盯着那要饭的,鄙夷的目光似乎要刺穿他那厚比城墙的面皮。
要饭的被清欢盯得发毛,不自觉地眼神躲闪,又和沈鬼他们对骂两句后,发现败下阵来,只好使出他的绝招,这招百用百灵。
“来人呐!
这欺负人了!
光天化日之下欺负我一个叫花子,亏他们还穿的人模狗样的!”
他有手有脚,乞讨过日,他自豪,他骄傲。
不知情况的民众当然要来围观,这是燕国民族自古以来的优良传统——看热闹,毕竟看热闹的不嫌事大,纷纷攘攘,七嘴八舌,不顾事由,“有钱就他娘可以欺负人啊!”
“就是,不要脸,欺负一要饭的!”
“给他几个子儿咋了,你看着就有多钱,跟放个屁一样!”
“这一看就是有钱家的少爷!
不知道我们这些小百姓的辛苦。”
“他爹那钱啊,指不定怎么来的。”
“就是,我们随便贪一贪都比你爹有钱!”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这句话用在这里,别有韵味。
沈鬼自然是反驳的行家,常年在市井呆着,没有市井人的外表,也得有市井人的一张好嘴啊,“嘿,别他妈着急骂我呀,大伙儿自个儿瞅瞅!
这哪里是个要饭的样儿?这身板找个地方干活不好啊?我没给他钱,背地里骂我就算了,这服装,这形象,跟要饭的着装规范,差的多啊,怎么着不得少个两条腿,两条胳膊啊!”
先模糊旁观者的指责对象,从而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趁着大伙议论,没人再起哄,正准备各自离开,沈鬼把刀拔了出来,“大伙儿别害怕啊,我今天把话撂倒这儿!
我这刀快的很,今儿要是这要饭的敢让我砍他两条腿,挖他一双眼,我立马给他一千两银子,欢儿,把银票拿出来,给大伙儿瞧瞧。”
抛出新的议论方向,让旁观者的跟着你的节奏和计划走。
一千两银子,换成老百姓用的钱,五钱可以住一天客栈的上房,一千两银子,可以住两千天上房,也就是十万钱,这对龙城县的普通百姓都是一个相当诱惑的数目,何况一个要饭的,多少天还见不着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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