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残阳如血,草原上到处是倒伏的人和马的尸体。
战败的北元骑兵,侥幸还活着的已经仓皇北逃。
这次出来打草谷,非但颗粒无收,反而损失惨重,接下来的一段日子,开平卫和附近的屯卫应当能安生许多。
尽管,时间或许很短。
入夜,死去的明军尸体已经被收敛,死去的战马不会浪费,马肉味道算不上好,却也算是一顿荤腥。
军中和城内的大夫都被召集,受伤的战马受到比伤兵更好的照料。
人比不上马,很滑稽,却是事实。
孟清和坐在火堆旁,马总旗死了,他亲自从战场上把马总旗的尸身带了回来。
曾经在城头笑话他的几个边军,如今也只有两人还活着。
这就是战争的残酷,边塞的生活。
迷茫和无措没有困扰孟清和太长时间,习惯于思考的大脑,一旦从对死亡和血腥的恐惧中冷静下来,便会开始分析,然后做出决断。
火光跃动,一大块烤好的马肉突然递过来,孟清和转过头,咧咧嘴,眼前算得上半个熟人,是之前在城头上拿他个头打趣的弓兵。
“吃吧。”
弓兵将马肉一把-塞-进孟清和手中,顺便递给他一把匕首,常年在边塞生活,习惯也变得有些不同。
很多边军不再习惯用筷子,反倒时常带着一把匕首。
这样的边军最为凶悍,即使是宁王手下的朵颜三卫,论单打独斗也未必是他们的对手。
从尸山血海中爬出来,他们已经不习惯和人正常比试切磋,一旦动手,就是搏命。
马肉半边烤得焦黑,撒了点盐,闻着味道不错,用匕首划开,却能看到一缕缕的血丝。
孟清和垂下眼,反手将匕首-插-在地上,狠狠的咬了一大口,像是初次尝到血腥味的狼崽子,恶狠狠的撕扯。
他要在这里生存,就必须适应这里的一切。
聪明,狡诈,会坑人,在绝对的实力和强悍面前,无法百分百保障他的生命。
有个词叫三省吾身,孟清和认为相当适合现在的自己。
吃肉的同时,一股铁锈味不停蹿进鼻端,不知是未烤熟的马肉,还是留在手上没有洗净的血腥。
弓兵看着孟清和,直到他把一整块马肉全部吃完,突然大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成,你这样的才是能在这里活下去的。”
孟清和笑了,真心实意。
那张略显稚气的面孔,不自觉的带上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韵味。
弓兵突然想起了在城外遇到的草原狐狸,油光水滑的皮毛,草原狼饿肚子,它们仍能吃饱。
摇摇头,想多了吧?
“说起来你小子也算是好命的。
第一次遇上鞑子,能活下来的基本都不会那么早死。”
弓兵-拔--起被孟清和-插--在地上的匕首,站起身,“马总旗运气不好,下个总旗不知道是哪个孙子。”
孟清和听着弓兵的唠叨,没有中途插言,他知道眼前这个汉子只是需要一个倾听者。
一个锅里扒饭的弟兄,转眼间就没了,在边塞的岁月,这样的日子不知道还要经历多少。
月上中天,弓兵起身,和同旗的几个步卒上城头巡逻,孟清和记住了他的姓名,姓高名福,很普通的名字,孟清和却记得很牢。
婚礼前夕,意外撞破闺蜜和未婚夫在一起滚床单,羞愤难平意欲自杀却被人救起,突然决定,我要在婚礼上送他们一份厚礼!...
慕希言,腿长脸帅,家财万贯,却是林犹然见过的最霸道难缠的男人。他对所有人都冷若冰霜,却偏偏宠得她上天入地,无人能及。他强势闯入她的世界,步步紧逼,霸占她的一切,如狼似虎,有着超越战斗机的体力。慕希言,放手,我我要告你强!林犹然忍无可忍。男人深邃的双眸,刹那间布满邪气四年前,是你偷走了我的小蝌蚪,说起来,我才是受害者呢...
落幕感言 勇者尚武终于完本了,自4月6日开始到今天,一共是180天,作者没有一天断更,连续不断地更新了180天。 不论书的质量怎么样,只是连续不断地更新,体现了作者对小说创作的热爱。...
许星辰和邵怀明结婚的时候,所有人都说她瞎了眼,好好的名牌大学毕业生,找个建筑工,除了那张脸,一穷二白。后来,邵怀明摇身一变,成了商界大佬,所有人都说许星辰眼光好,嫁得好。许星辰可我想离婚。邵大佬除非我死!...
被富二代陷害,杨小天被迫退学,回到乡村种地。偶然获得上古医王传承,修炼医王炼气诀医王武决上古医经百草经。从此杨小天掌绝妙医术,握无上神通,小农民的春天来了,在小山村种药养殖开药厂办酒厂,钱财滚滚来,。闲来无事看看晚霞遛遛狗,训训白狐喝喝酒,富二代星二代滚远点,哥的拳头你惹不起...
历史上他不是一个忠臣孝子,现在嘛,他是孝子,但绝非忠臣。历史上说他英勇无敌,现在嘛,比起杀人放火,他更喜欢阴谋诡计。历史上说他野心勃勃兼资文武,现在嘛,他可耻的承认了这两点。历史上说他不是一员猛将,而是一名骁雄。现在嘛,他的确麾下十万西凉铁骑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