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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草长莺飞少年郎(第1页)

冬落狼狈的站在一具狼尸面前,手中握着一块晶灵核。

这是他从眼远前死去的那具狼尸头颅里掏出来的。

而那具狼尸便是狼王。

他与狼王的战斗从一开始便进入了白热化。

整个打斗过程没有谁说一句话,也没有谁叫一声疼。

都在沉默的出爪出嘴,出拳出腿,在一阵乒乒乓乓,你来我往,拳拳到肉的打斗之下,皮糙肉厚的狼王终于先他一步死了。

而剩下的四十余头灰狼看到狼王已死,内心的惊慌恐惧再也无法忍受,在四头青狼的带领下顿时作鸟兽散。

冬落也没有追,这是他与狼王在大战之前的约定。

狼王让他一招,若他得胜,必须退一步,放过那群灰狼。

这是君子之约,狼王虽然先让了他一招,但却并没有要求他一定要遵守,狼王却这样做了,最后冬落也遵守了这个君子之约。

没有对剩下的狼群赶尽杀绝。

那怕是狼王不让他那一招,他也不会对狼群赶尽杀绝。

此刻的他,站在狼王的尸体前,握着狼王的晶灵核。

他在想,要不要把这一地的狼尸埋了呢!

不埋,这群狼尸想必用不了多久就会成为山鹰秃鹫,飞禽走兽的果腹之物。

可是埋了,他们又会成为爬虫蚂蚁的食物。

埋与不埋,好像关系都不大,最后的结果不过是抢了谁的食物给谁而已。

冬落转身去小山丘之上拾起那把被狼王一爪子拍进土里的朴刀,从芥子物中取出一根长棒来安上,开始挖坑。

人死了,讲究入土为安。

狼死了,也该如此。

一具具狼尸被他扔进深坑之中,最后他在狼王的尸体前放了一壶洛阳特有的杜康酒,不贵,一块下品灵石一壶,也不过是千两白银,洛阳城寻常百姓家半年的开销而已。

他觉得狼王值这一壶酒。

因为他跟十字街的林惊风,第一层大海上做那个选择时的冬落,其实在很多地方是一样的。

冬落带着十来颗晶灵核离开了。

他想,也许只有他这种连活着都是一种奢忘的人,才会如此惜命吧!

惜别人的,也惜自己的。

一条小溪弯延着流淌,将沿途的石子拍打的光滑圆润,一颗颗的在太阳底下,在水里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冬落坐在水边,取出了十几颗青色的晶灵核,还有四五十颗他在龙门秘境内捡到的,别的妖兽体内掏来的晶灵核,用刚换好的一件白色长衫兜着。

看着它们在长衫中闪闪发光。

尸蛟说,这晶灵核是龙门秘境内的妖兽吞吐这小世界内无处不在的龙息凝聚而成的。

妖兽可以直接吞吃练化增强体魄,而人类也可以吸收其中的龙息用以加固肉身。

对于龙门秘境内的龙息与天道之力龙脉之力共同形成的压力磁场阵,冬落即叹为观止,又寄予厚望。

要知道武夫修行本就不易,那一次境界的提升不是拿命博出来的,而冬落的体魄与那些纯粹武夫比起来想要有所提升更是难上加难,毕竞严格上来说他还不是一个真正的修武之人,也决非一个修道之人。

修武之人体内有一口纯粹的内气辅助打熬体魄,只要口中气不停息,一切自会源远流长,生生不息。

冬落体内虽有丝丝缕缕易筋经凝聚而出的雪白内气,但是还未完整的形成一个周天,就如同无源之水一般,说没就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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