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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新店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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挣扎,王多余想明白了。

    这个番茄炒蛋店,赚钱就赚钱吧!

    咱是要赔大钱的人,不在乎这一个赚钱的小破店了。

    现在的他,要做的是找新的地方租房经营,比继续操心怎么让番茄炒蛋店赔钱来的更有效。

    与其如此,不如全权交给刘亮,自己倒也省心了。

    离开了番茄炒蛋的小店后,王多余骑着他的小毛驴电动车,在市区内悠闲转悠着。

    在他看来,中小型饭店的选址上,一定要在市中心……没有其它原因,就是因为贵!

    房租高昂,转让费高昂。

    市中心也分好地段和坏地段的。

    比如一片居民区,在小区的出入口处,那里的地方就是绝佳的好地方,因为住户出门就能吃到饭,省事便捷。

    但这种好地方,万然是不能选的!

    一定要选偏的。

    就是从小区出来后,又拐了俩弯最好贴近死胡同的那种。

    别看跟小区出入口只有两百米距离,但往往就这两百米,就起到了绝顶关键的作用!

    为了寻找地方,王多余足足转了三天,终于锁定了两个比较合适的地方。

    什么?两个地方就找了足足三天?

    废话……任务赔钱时间是两个月,我耽搁越多时间就是耽搁越多金钱啊。

    要不是系统有限制,我巴不得拖上一个月再找。

    王多余锁定的这两家店,一个是做牛肉汤菜馆,另一个是做川菜馆的。

    他们的地理位置全都符合王多余的预期,是小区拐俩弯贴近死胡同的那种。

    唯独不同的是,第一家饭店周围的门面店,开的也全是饭店,店铺前都还有比较宽阔空余的停车位,转让费和租金加起来大概要二十万。

    另外一家周围几乎没有饭店,店铺前压根没有所谓的停车位,周围全是一些二手地产中介公司、小型教育公司之类的。当然,它的转让费和租金也便宜不少,只需十六万就能拿下。

    在经过了几番的权衡利弊后,王多余决定……租赁后者!

    是因为贪图便宜,十六万比二十万低吗?

    当然不!

    王多余巴不得多掏点钱呢。

    作为一名忠实的,有阅历经历的年轻人,王多余深知一个严肃的问题。

    普通人吃饭,有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

    很多人吃饭是有选择困难症的,他并不知道自己喜欢吃什么,所以,他们会选择前往饭店扎堆的地方,哪怕这个地方距离他上班的地方有两三公里。

    然后,他们会看着一个个饭店的招牌,最终随便选择一个看上眼的饭店吃饭。

    为什么大多数的烧烤店聚集在某一个特定区域;

    为什么服装店聚集在某个特定区域;

    哪怕是五金店或卖摩托车卖车的,那都是成群扎堆聚集在某一个特定区域。

    一个道理!

    相反那些孤零零的饭店,生意才是最难做的!

    别看现在省了四万块转让费,啧啧,只要店开起来,他孤零零的一家辣椒炒肉,稳妥妥的绝对赔钱啊。

    说干就干。

    王多余来到了这家川菜馆店里,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合同:“老板,你瞧下合同没问题的话,咱们这就签下我给你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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