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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二章.首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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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样的天文数字,周围人全都瞪大了眼睛,看着老曹,仿佛在看神仙,外星人。

    林逸还在慢吞吞地吃着喜糖,不过对老曹搞来的价格记录也是大吃一惊,没想到傅山的字画这么厉害。

    老曹感觉到了周围眼神的炽烈,他就更加来劲儿了,嗓门更大声地念着纸条上的小手抄---

    “傅山,明末清初被人尊为‘清初第一写家’,与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李颙、颜元一起被梁启超称为‘清初六大师’。说起傅山的书法,人们常常会想到他论书的四宁四毋:‘书宁拙毋巧,宁丑毋媚,宁支离毋轻滑,宁真率毋安排。’的美学观点,想到他那恣肆飞动的狂草。在他的大幅狂草立轴面前,我们会感受到他那金戈铁马、长枪大戟、狂风骤雨般的感情宣泄魅力。此卷为友人戴枫仲而书,使转纵横,姿态百出。洋洋数千言,行间结构,气力神韵,诸美兼具,更有一气呵成之妙。是他书法作品中法备气至的极精之品。”

    还别说,老曹这一番话抑扬顿挫,很有感觉,周围那些听众就算不知道“傅山”是哪颗葱,也知道这家伙厉害,了不得,是个大人物。

    说完这些,老曹就厚着脸皮又凑到林逸面前说:“要不这样,兄弟,我老曹跑腿给你找个大买家,咱那手抄本就算卖不到1000万也能卖个上百万,到时候你只需要抽点跑腿费给我就行了,你看可好?”

    林逸白他一眼,“不好。”

    “为啥?”

    “因为我根本就没打算卖。”林逸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有财不发,你瞎呀?”

    “我又不缺钱,干嘛要发财?再说了,这是我父亲的遗物,你让我卖掉,好意思吗?”

    “这个……”老曹哑住了。

    再看周围的人全都傻愣愣地看着他们,剥花生的不剥了,嗑瓜子的不嗑了,吃喜糖的也不吃了----全都拿眼瞅着林逸和老曹。

    作为老实巴交的乡里人,他们概念中的钱都是几十,几百,成千上万那已经是顶大的数目了,可是现在,竟然……没听错吧,几千万,几百万?

    狗曰的,我耳朵没聋吧!

    幸好这时候酒菜上来,喜宴开始了,那帮听了“大新闻”的客人们这才回过神来。

    “酒呢,把酒打开,老子要喝酒!”老曹气呼呼地喊道。

    旁边有人忙不迭地帮他倒上。

    老曹菜也不吃,一饮而尽。

    其实林逸对自己那本手抄本价值多少心里有数,他已经向德叔和康叔打听过了,像这样的手抄真迹,要比上次那本袁世凯手抄的《金刚经》还贵上百倍,至少二三百万是杠杠滴,不过林逸从头到尾就没打算卖掉。原因很简单,这手抄本是父亲的遗物,就算给再多钱,他林逸也不会卖,永远不会!

    林逸见老曹喝的太猛,就只得出口安慰他,告诉他自己手抄本不卖,但家里的一些旧书是可以请老曹帮忙处理掉的。

    老曹一听这话,立马有转忧为喜,他可是知道,林逸家中藏的那些旧书大多都是精品,自己跑跑腿儿,多少也能占点便宜。

    他又哪里知道,林逸收藏书籍的方向和档次已经提高了,对于他来说,价值不大的书是该处理了,免得占地方。

    ……

    农村办喜事的流水宴基本上没啥变化,鸡鸭鱼肉,几个大菜,牛肉羊肉梅菜扣肉,几个扣碗,再加上一瓶十几块的白酒,宴席就开始了。

    一顿大吃大喝,林逸算是彻底融入了农村生活。

    吃宴席很有趣,基本上拖家带口,扶老携幼,仿佛打仗一样,菜一上来,很快就光光。吃到最后,大家伙基本上都吃不下去了,于是那些来时揣着塑料袋,或者饭盆的,就把剩菜往里面装,看谁手脚麻利手脚够快。

    林逸有些醉了,没办法,坐“上扛子”人人都要向你敬酒,即使老曹充当好大哥,帮林逸挡了不少酒,林逸还是喝了很多。

    以至于到了酒宴结束,林逸醉醺醺的,走路不稳,脑袋裂开。老曹更是被人搬了腿脚,像死猪般抬了回去。

    回到家,林逸被老妈搀扶到床上,只听老妈一边给他擦脸,一边劲儿地唠叨:“喝这么多干嘛,以后这种场合多了,看你咋办!”

    “还会有酒宴吗?不会了吧,我又不是什么当官的大人物,就这一次,就够了!”林逸醉呼呼地想。(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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