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以鬯,曾主编过《国民公报》、《香港时报》、《星岛周报》、《西点》等报刊杂志。他曾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授荣誉勋章。他一直致力于严肃文学的创作,其著名小说《对倒》,引发香港大导演王家卫拍摄成电影《花样年华》,《酒徒》则被拍成了《2046》。
怪不得觉得熟悉,林逸这才想起来很早以前看《花样年华》的时候貌似在电影片尾看到过这个名字,貌似是“文学顾问”。
不过刘以鬯之所以在香港大名鼎鼎被誉为“文坛教父”,除了他德高望重,资历比金庸,倪匡,蔡澜这些牛人还要高之外,在艺术成就上,他更当之无愧的香港第一人,作品获奖无数,《酒徒》开创了中国意识流小说先河,而他本人又被“汇丰作家”和“严肃作家”。
“汇丰作家”,是说他作品多,一生写了大概有六七千万字。说他是严肃作家,是他出的书不多,许多文字被他当“垃圾”淘汰掉了。写了一生,只出版两个长篇《酒徒》和《陶瓷》,4个中短篇集子和3部评论集、翻译作品。为什么这样,盖因他的创作态度太严肃了,《对倒》本是长篇,后删成中篇出版,《珍品》本是中篇,结果删成短篇收入集子。最具代表性的是《鸟与半岛》,原作60多万字,出书时删去50万字,仅留1/6。
难怪有人曾评论他,在香港这方流金淌银的土地上,刘以鬯坚守一方净土,“一辈子耕耘他那一亩纯文学的地”。
姚雪垠写这封信给刘以鬯,主要是因为在香港出版这套《李自成》,刘以鬯帮了很大的忙,尤其作为香港首屈一指的文坛巨匠,刘以鬯的帮助使得姚雪垠的作品能够在香港开花结果,得到推荐和重视。
每个作家都爱自己的作品,犹如父母爱自己的儿女。姚雪垠也一样,自己的“儿女”在香港受到刘以鬯的热情“招待”,自己当然要回信致谢了。
至于信中提及的“徐速官司”,则是香港和内地文坛的一件“笔墨官司”。
此事源于香港教授作家徐速成名作《星星、月亮、太阳》,涉嫌抄袭姚雪垠的代表作《春暖花开的时候》。
徐速的《星星、月亮、太阳》,1958年著,香港高原出版社出版,初版本,品相好的现在旧书售价300元;1959年台湾东方出版社版本,旧书售价120元;1983年台北水牛出版社版本,旧书售价80元;1985年中国友谊出版社版本,旧书售价50元。
这部长篇小说是徐速的成名作,描写3位女性在乱世中同恋一青年,他优柔寡断而不知如何选择,最后仍是孤身一人。作者把3位女性当作真善恙的化身,歌颂了崇高无邪的爱情。
姚雪垠著《春暖花开的时候》,民国三十五年,现代出版社出版,一二三册,品相好售价高达1800元;1973年香港高原版本,(属于“鲁璧文学丛书”系列)售价则是150元。
这部书讲述的是1938年春台儿庄战役前后,在河南境内大别山下的一座小县城里,一群热血青年办起了救亡工作讲习班。
可以说两本书的主要内容大相径庭,但在某些角色方面却很类似,以至于在徐速生前,一直都不肯承认“抄袭”;而在徐速去世后,姚雪垠面对记者,明确回答:用太阳、月亮、星星比喻三种女性性格,明显受了《春暖花开的时候》的启发。但从徐速作品的整个内容看,并非抄袭。姚雪垠公允的表态,终使这件公案落下帷幕。
……
纵观这封信不足两百来字,却极具收藏价值,首先,收信人不凡,乃是“香港文坛教父”刘以鬯,再加上“姚雪垠”这位历史小说“大神”,强强联合,价值就更高了。何况,依照这封信,可以查出这两位文坛巨匠深厚的友谊,具有很强的历史研究价值。
其次,在信中有提及“徐速笔墨官司”这么重要的事情,就更具有历史意义了。对于喜欢研究这些文人掌故的史学家来说,单单信上这几个字,就可以看出姚雪垠对这场“官司”的态度,宁可埋头写书,也不愿意多花功夫在官司上,从而展现出一位文坛老前辈高尚的品格和积极创作的态度。
最后,就是那枚印章了,林逸查看网上所知,有很多姚雪垠的信札都是只有签名,没有印章的。
印章作为一位文人的私人印藏,一直都被赋予很重要的意义。只有在很特殊的时候,比如挥笔作画,挥笔写诗,亦或者与好友知音游戏时,才会完美地印盖上去。一般的书信来说,很少会有主动盖印章的,除非写信人和收信人有很特殊的关系。
姚雪垠和刘以鬯就是如此。
在1979年之前,两人估计未曾谋面过,只是彼此知道对方的作品,欣赏彼此的文采,神交已久。这才使得刘以鬯竭力推荐姚雪垠《李自成》在香港出版。
反过来,姚雪垠要是给一般的熟人朋友写信,断不会加盖上这种私人印章,因为大家彼此都熟悉,没必要搞的那么隆重和正式。但写给刘以鬯就不同,加盖这枚私人印章,可以很好地说明姚雪垠尊重对方的态度。
这就是文人交往的细节。
细节决定态度,态度决定命运。
而姚雪垠与刘以鬯的命运之交,也从这封信开始。
只不过让林逸疑惑的是,这封信怎么会夹在《李自成》这套书中,又怎么会流落到深圳的旧书摊?
转而又释然了,深圳和香港本来就很近,至于这套书和信可能有很多缘故出现在这里,被窃,丢失,无意中丢弃等等。总之,现在到了自己手里,这就是缘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