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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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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切!老娘不是少女!老娘是女人!是背负着梦想与生活、现实与理想的女人!胡冬朵末了还补充了一句,老娘还要拖家带口,养活富贵呢!

    那一天,夏桐预言了江寒是少女杀手,原因,就是这个男人那张脸长得太致命太诱惑了。

    我和胡冬朵故作清高地鄙视了她一顿,就准备吃饭上课了。胡冬朵拜托夏桐,如果她上午没有课的话,就去帮她照看一下富贵。说完,将宿舍钥匙扔给夏桐。

    我,夏桐,胡冬朵。

    基本上,我们三个人的相处关系是,胡冬朵是个惹事精,我就跟在她屁股后面煽风点火瞎起哄,将事儿惹大了,夏桐就给我们擦屁股。用海南岛的话说,夏桐这个倒霉孩子是属厕纸的。

    我和夏桐认识,缘于我的窥私癖。进入大学没几天,我就在一个自习室里,看到了一个女生落在自习室里的日记,日记里的文字让我后背发冷,它里面有这么一句我至今记得——“那天夜里,我在母亲杀死了父亲的房间里发呆……”

    其实,偷看别人的日记已经很不对了。可我还非常极品、非常热情洋溢地在这本日记的后面写了自己的疑问:请问同学,你这是日记还是小说啊?是小说的话,我帮你推荐编辑发表吧。联系QQ:77237837。

    那个时候,我已经开始了自己的写作生涯,认识了一个叫“虎阿哥”的编辑。要说我这写作生涯,开始得可挺传奇。

    当时,我刚失恋,悲痛得不知东南西北,偶尔在信纸上写几句酸涩的情诗散文抒发一下悲秋伤春的心情。有人要问,为什么要往信纸上写啊?你写日记本上多好啊!

    我当时不正是一认为全世界都抛弃了自己的情伤少女吗?写信纸上,就是为了凸显这种“山盟虽在,锦书难托”的绝望情绪。

    现在想想,那个时候,不是脑子中了文艺的毒,就是自己在装十三。

    不过我的十三装对了,我的同桌是一男生,叫鲁护镖,长得人高马大,一副气吞山河的强盗模样。初入大学,他对我这个跟黛玉附身似的女同桌没什么好感,一心在追求文学系的一才女。可那才女相当二五八万,看他总是不用眼睛,用鼻孔。

    后来,他十八般武艺全部用尽,玫瑰、吉他、下跪、偷袭、割腕、撞墙……总之,就差拉那女生一起跳崖了。再后来,他绝望地用信纸给那女生写了一封情书……结果吧,我同桌是个大老粗,将桌子上我写情诗的信纸给装了进去……

    谁知道,这一封错放的情书简直可谓神来之笔,一时间,天雷勾动地火,就在我同桌还为放错了情书和我斗气时,那女生终于冲他抛出了盈盈秋波。

    于是乎,我一战成名,变成了我们系里有名的情书大王兼名誉才女。这以后,不管谁有了心上人,保准跑到我这里来求情书一封。

    再后来,我同桌觉得我实在不该埋没在情书堆里,就鼓励我写作。大一第二学期的夏天,我在教室里写青春小说,他就光着膀子给我扇扇子,弄得我一看他的胸大肌就觉得我该转型去写色情小说。

    后来,半吊子的我恰好碰上一个新开始做青春杂志的小编辑虎阿哥,于是,我开始了比较系统的写字生涯。

    所谓“比较系统”就是终于有人肯为你发稿费了。虎阿哥给我发的第一笔稿费,是六十二大洋,就是这点银子,却让我欣喜得几天没睡好觉。

    那时候,应该说是,与钱无关,与梦想有染。

    于是当年被文字梦想冲昏脑袋的自己,在夏桐的日记上留下了QQ号,希望自己能结交一位朋友,一起在文字的道路上并驾齐驱、共同进步、共同努力!

    后来,日记的主人,也就是夏桐找到了我,将偷看她日记的我擂得头破血流……再后来,胡冬朵找到了她,和我一起将她擂得头破血流……再再后来,我们三人成为了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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