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的、学表演的,一个个漂亮又精致,好似一群优雅的白天鹅;而杨心跃呢,一年前她还是个在训练场上打滚的体育生,帽衫和牛仔裤是她的最爱,看看她餐盘里的肉吧,落的比小山都要高了。
杨心跃又不傻,才不会凑过去自讨没趣呢。
她笑着对袁筱摇摇头,视线在食堂里转了一圈,很快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
——她的那位帅炸天的同桌正孤零零的吃午饭呢。
男孩的外表太过出彩,明里暗里有不少人在关注他。再加上“钟可艾”这三个字过耳不忘,不到一天的功夫,理科班便传遍了他的事迹——第一天上课就被老师点名提问十八次,看来长得帅也是种烦恼啊。
可惜钟可是个闷葫芦,不善交际,女生们不好意思主动凑过来搭讪,只能眼巴巴的隔着桌子瞅着。
不过杨心跃就没那么多顾虑,她大大咧咧走到钟可对面,“咣当”一声放下餐盘,堆成山的炸猪排颤了颤,差点掉下来。
钟可看呆了:“……这么多?”
再看看他的餐盘,清心寡欲到简直能修仙。
杨心跃“啊呜”一口叼住最上面那块猪排:“明明是你吃太少吧。”
她吃饭速度极快,而且很有食欲,猪排山以肉眼不可见的速度迅速消失,钟可光是看她吃饭的样子,都被带动着胃口大开,比平时在家多吃了一碗饭。
杨心跃说:“你别看我能吃,人家消耗也大呀。”她捏了捏自己的胳臂,“看看,我这里都是肌肉。”
杨心跃自小学习花剑,花剑脱胎于欧洲中世纪的剑士决斗比赛,是一种极耗费体力的运动。要求运动员同时具备专注、速度、爆发力,既考验体力,更考验脑力,每次训练完,她都从头到脚一身汗,数次累瘫在训练场上。
她全身上下锻炼的无一丝赘肉,肌肉紧实漂亮,若是穿上泳衣,绝对比那些艺考生还要吸睛。肌肉多,自然热量消耗大,她吃这么多东西也不会长肉。
钟可其实对她的经历非常好奇:“对了,你自我介绍的时候说过你是学花剑的,为什么不学了?”
话出口后,他又赶忙补上一句:“要是不方便说,就不用说了。”
能让一个热爱花剑的人放下所学的技艺,这期间发生的事情一定很复杂。
“没什么不能说的。”杨心跃很坦然,对于已经发生过的事情,她从来不会回头看。
复读班没有统一的校服,学生们都穿着日常便装。她今天穿了一件长袖套头衫,胸口画着一只神情机灵的大耳朵短毛狗,倒和她本人有三分相似。她左手挽起右边的袖子,把袖子直接撸到了胳臂肘,露出了自己莹白的手臂。
而就在右手臂的手肘处,盘踞着一条足有十几厘米长的蜈蚣疤,凸起的淡粉色肉疤从小臂跨向大臂,看上去极为刺目。
“喏。”杨心跃的手指点了点那条刺目的长疤,“放学路上出的事。肱骨关节骨折,韧带撕裂。”
轻描淡写的几个字,惊心动魄的一场意外。
“……”钟可眼瞳一缩,轻声吐出几个字,“很疼吧?”
“是挺疼的,”杨心跃歪头回忆着,“这地方打麻药都打不进去,下钢钉的时候我把衣服都咬烂了。”
可实际上,手肘骨折并不是最疼的,最疼的是复健——整整两个月保持曲臂姿势,在石膏卸下后,手肘已经无法伸直,每次复健都需要花大力气掰直手臂,那种疼痛,足以让最坚强的硬汉疼到求饶。
当然,还有比复健更疼的——教练告诉她,肘部受伤后会影响她手臂的稳定性以及出剑的速度,也正是从那一天开始,她鸣金收兵,离开了她钟爱的花剑赛场。
她说话时语气很平静,仿佛是在说某年某月某一天的天气,然而钟可注意到,她的指尖在微微颤抖。
钟可望着女孩手臂上蜿蜒的蜈蚣疤,觉得自己身上也跟着疼起来了。
※
放学后,钟可回到家立即冲向了阳台。
钟家房子很小,六十平米的两室一厅局促的塞下了所有家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客厅连着一个两平米的小小阳台,顺着窗台一圈摆满了各式花架,放眼望去,足有几十盆各式各样的植物。
钟可养花的习惯继承自钟妈妈。
彼时母亲刚走,父亲一夜白头,男人无暇顾及妻子生前的爱花,在太阳底下渴死了好几盆。
钟可不忍看那些花凋零,拿起花洒为它们延续生命,渐渐他养成了习惯,也从养花中寻得了乐趣,仿佛母亲还在身边一样。
后来他养的花越来越多,不再局限于母亲喜爱的兰花,他开始养一些年轻人喜欢的多肉植物,比如最近这几天他带去学校的熊童子。
钟爸爸见他放下书包直奔阳台,稀奇道:“做什么啊,这么着急?”
“我要给芦荟分株!”
“……啊?”
※
正式开学的第三天,一张脸就值两百万粉丝的钟可同学,在所有同学的注视中,拖着一盆半人高的巨型芦荟,气喘吁吁地踏进了班级大门。
这是一盆库拉索芦荟,这株上有十五片分蘖,每片叶片肥厚宽大,基部宽阔,呈花型向四周散开,加上花土与陶盆的重量,这么一株就有五十斤重。
天知道钟可是怎么把它拉过来的。
他憋红了脸才抱起它,努力把它搬到了杨心跃的课桌上,“咚”的一声扬起一片尘土。
杨心跃自芦荟后探出脑袋,目瞪口呆:“钟可,你,你这是……”
“送你的。”钟可闷声说。
“啊?”别的姑娘都是收花,为什么她会收一盆……芦荟?
钟可瞟了一眼坐在第一排的袁筱,又迅速把视线转移回杨心跃身上。
他紧张的手心直冒汗,可说出口的话却没打一个磕巴:“芦荟护肤,能去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