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烧烤怪兽吃完,菜菜也吃的饱饱,姜仙子期待左左和菜菜舔秦路明的脚趾头和屁股。
秦路明阻止了左左试图脱他的裤子,去拿了那副超级神秘金属手套过来,让左左和菜菜回归他的双手,和他融为了一体。
接下来,秦路明搓了搓自己的双手,握了握自己的脚趾头,再伸手抓了抓自己的屁股。
“你这就算她们舔了你的手指头,脚趾头和屁股?”姜仙子完全没有想到秦路明主动帮她们如此耍赖。
“她们本来就是我的双手啊。”秦路明做完这些,笑着脱掉了手套,让左左和菜菜重新出现。
左左吐了口水,庆幸地说道,“还好刚才我舔秦哥哥屁股的时候,他没有放屁。”
“可是他的脚趾头有点咸咸的。”菜菜也煞有介事地说道。
看着他们三个人如此配合,姜仙子哼了一声,看在烧烤怪兽的份上,她今天不想和他们计较,毕竟姜仙子以后还想吃烧烤怪兽。
“我不和你们玩了,我要自己去斗地主。”姜仙子准备尝试下在手机上进入斗地主之王的领域。
手机上的斗地主,和斗地主之王的神性波动连接非常紧密,但是姜仙子也发现了,斗地主之王的状态十分奇怪,在没有武神崔莺莺的加持下并不可怕。
只要自己像刚才那样抑制住自己的神性,那么被斗地主之王借助斗地主的领域发动攻击的可能性非常小。
普通人难以理解的一点就是,对他们来说斗地主的APP只是一个游戏程序,由数字代码组成,但是对于神王来说,他们可以把自己的神性链接游戏程序,讲这个游戏程序编程他们的领域。
任何玩这个游戏的人,就等于进入了他们的领域,而在神王的领域中,神王可以湮灭世界,也可以创造世界,任意更改规则。
就像当初的齐天大神王,九州就是他的领域,所以他让旧世界湮灭,创造了一个新世界,也就是现在的地球。
那时候姜仙子以无敌神王的姿态,硬闯齐天大神王的领域,其实还是吃了一点亏的,后来她的裙子起火了,靠吃羊肉串才压制下来。
现在斗地主APP的游戏世界,多半已经被斗地主之王掌控,自己进入其中,陷入他人的规则世界,自然是要小心翼翼的? 不能引起强烈的波动? 以免斗地主之王在她占尽优势的领域中发动对姜仙子的攻击。
否则的话? 姜仙子的裙子说不定又要起火了。
“你是要到手机上斗地主吗?”菜菜自告奋勇地说道? “手机上的和我们玩的有些不一样,我教你啊!”
“你教我怎么在睡觉前就把所有的欢乐豆都输完吗?”姜仙子记得有一次菜菜为了证明她玩游戏很厉害,证据就是她能在睡觉前一会儿就把欢乐豆输光。
姜仙子才不需要菜菜这种脑子不正常的家伙教自己玩,而且她本来就会。
“斗地主很简单的? 只要你的欢乐豆是最多的? 别人就怕你? 所以只要一直冲欢乐豆? 你的胜率就会提高。”左左很有经验地说道。
秦路明摇了摇头? 往书房走去。
朱白清的事情给了秦路明一定的影响。
朱白清并非因为赶稿过度劳累而出事? 但是和写作还是有一定关系的,若不是为了完成爆发的承诺? 他也不需要熬夜,不需要灵感枯竭而半夜出去找灵感? 更不会被车子撞到灵魂穿越了。
而自己呢?
明明有大把的时间,却基本是在无所事事。
明明写作是自己爱好的兴趣? 却没有努力去做好? 去获取成绩和进步。
有许许多多的理由来说明自己为什么没能做到每天稳定更新,可是理由有什么意义?
在没有实际行动的事实面前? 任何看似理直气壮的理由,其实都没有什么意义。
秦路明在书房坐下? 看了看尚未上市发售的最新款游戏主机和游戏,摇了摇头,打开了电脑。
壁纸软件年卡到期了,没有自动续费,秦路明先操作了一番,找到了自己喜欢的大奈奈动态壁纸,然后再拿出手机看看自己的小说后台。
小说网站出品的作家助手app,让作者查看作品数据和读者反馈更方便了,尤其比在电脑上方便许多。
除了写作后更新,秦路明基本没怎么用电脑上过小说网站了。
在后台看了看读者评论,居然还有人不怕死的评论姜仙子可爱,早知道姜仙子宣称她已经发明了可以顺着网线追过去神罚读者的方法。
今天的姜仙子就挺讨厌的,秦路明决定奋笔疾书,把她讨厌的地方都写下来。
不能太直截了当地写,必须含蓄一点点,隐晦地写,姜仙子应该是看不出来的。
毕竟姜仙子的脑子就不正常,正常人谁会反感别人说她可爱?所以不正常得脑子,阅读的时候也是异常思维,她能懂什么皮里阳秋吗?
要写这个,秦路明就来劲了,直接关掉平常影响自己写作的最大障碍手机,开始在键盘上一阵猛敲。
等秦路明停下来的时候,看了下统计字数,不由得大吃了一惊,这章他竟然写了两千六百字,这可是大章节啊!
发出去一定可以得到书友们的夸赞,秦路明期待地想着。
相对于朱白清那样动不动就万字大章节的选手,这两千六百字当然不算什么,可是对于一个经常发一千多字章节的人来说,今天一下子写了两千六百字,难道不值得夸赞一下吗?
就像你家小孩期末考试从倒数第一前进了二十名,你不能因为班上还有几十个成绩比他好的,就觉得他没进步了吧。
是这个道理,可这么简单的道理,居然有很多人不明白。
秦路明对于自己今天的字数心满意足,仔细检查了一番,渐渐皱起了眉头。
自己有一段写的忘乎所以了:姜仙子慢条斯理的吃相有种优雅的感觉,她正在吃一块肉排,把稍微烤焦的部位都切掉,这样不会让她红润鲜嫩的嘴唇沾着黑色的焦糊,然后顺着肉的纤维,把肉排切成一条一条的,这才开始把肉条细细碎碎的往嘴里塞,认真的样子像抱着胡萝卜块啃的仓鼠,也不见她咀嚼,渐渐地就把脸颊塞的都鼓了起来,这时候就不是优雅的吃相了,她坐在那里身子一动不动,只有脸颊这边鼓鼓,那边鼓鼓,慢慢把口腔里的食物都吞下去,这才开始吃下一块肉排。
感觉有点可爱啊,即便自己说她不优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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