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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第 7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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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歇一会,我们去摘菜。”

    王新雯一听忘我先生叫自己小姑娘,立马晕晕乎乎的把盆都送了出去,自己捧着脸坐在假山旁边傻乐个不停。

    红彤彤的洋柿子、鲜嫩碧绿的黄瓜、一串串胖嘟嘟的豆角、一个个又弯又壮的茄子,一垄垄碧绿的青菜……苏未然他们在山窝里自己开荒种地,虽然辛苦点但吃到靠自己种的菜格外有成就感。从山窝里出来以后,他们都被恢复了身份,补了这些年没领取的薪资和福利,平时吃菜和粮食都凭票去买,已经很久没有种地摘菜的感觉了。

    几个人一人拿着一个盆在地里穿梭着,把自己相中的菜都摘了下来放进了盆里。打家里人一起到帝都以来,蓁蓁就没靠异能种过菜,之前帮家里种粮食一是因为产量低,山里的地由于树木的遮挡,日照时间并不足,因此长的也不会很旺盛。与其同时,山里的鸟和野鸡特别的多,单它们就能霍霍一半去,在蓁蓁出生之前老李家种的高粱、大豆就做个补充用,压根就收不了多少。更何况那时候李木武平时要上班,种地的活基本就落在了李老太和王素芬的身上,别说李老太,就连王素芬岁数都不小了,蓁蓁实在不忍心让她们干那么重的活。

    等来了帝都以后,李木武闲了下来,李老太和王素芬也没什么事干,蓁蓁索性就随他们折腾,反正在自家园子里,也不用走太远的路,平时就当活动身体了,省的闲出毛病来,蓁蓁也就在成熟的时候,稍微提升下口感,像黄瓜吃着更爽脆一些,洋柿子都是沙瓤的,汁水都是甜的。

    摘了满满一盆的洋柿子和黄瓜,蓁蓁从旁边井水里打出一桶水来,把盆里的黄瓜柿子冲洗了两遍,请大家来尝鲜。

    在井边洗了洗手,几人也不怕地上脏,直接席地而坐,围着一盆黄瓜、柿子啃个没完。

    **********

    如今蓁蓁已在帝都大学呆了五个月了,是文学系赫赫有名的大忙人。重新步入学校,又是国内顶尖的大学,帝都大学的学生没有一个是混日子的,每天都恨不得把二十四小时都用在学习上,他们不是在上课就是在图书馆,宿舍基本上真的只是个睡觉的的地方。

    但是和蓁蓁相比,其他学生都有些自愧不如了,蓁蓁精神力很强,很短的睡眠就能保证身体的需要。因此蓁蓁开启了学霸模式,每天天不亮就起床,直到半夜三更才回来。

    魏玉锦以前在生产队干活时习惯了早早就起床,如今让她躺在床上她也睡不着,每天早上醒来四处黑乎乎的一片,也没个亮堂地方看书。她见蓁蓁每天一早就出去,琢磨着蓁蓁可能找到了看书的地方,连忙穿上衣服拿着书出去,可刚出了宿舍楼就不见了蓁蓁的踪影。

    魏玉锦没法又上了楼,刚要回推开宿舍的门,忽然看到楼道尽头的厕所亮着灯,她眼睛一亮,回屋里悄无声息地搬了个小凳子,去厕所学习。

    在学霸聚集的地方也容易出现攀比心理,有一个学习的其他的就不踏实,没几天厕所就挤得满满当当的,一堆学生抱着书在里面埋头苦读。好在宿舍楼的洗手间学生们都一天两遍的打扫,并没有什么味道,要不然还真不一定能坐得住。

    比起同学们的艰苦,蓁蓁就舒服多了,她坐在洋楼里舒适的沙发上,茶几上摆着新鲜的水果蜂蜜水,餐桌上摆着香喷喷的早餐。蓁蓁每周从家里回家都买上一个星期的早饭放到空间里,什么时候吃都是热乎乎的,压根就不用担心变质的问题。

    把学过的法语念了两遍,有几处不确定的地方蓁蓁都标了出来,准备上课时再问问法语老师。喝了蜂蜜水吃了早饭,看着外面天气还早,蓁蓁又把忘我经济学的教材拿出来,自学没有错过的课程。

    在空间里呆了三个小时,才差不多到了上课时间,蓁蓁都先用意识看好了地方,才悄悄出现。魏玉锦提前给蓁蓁占了座,见她来了连忙招手,蓁蓁抱着书坐在自己的老座位上,把书放在桌上,挨个和舍友打了招呼。

    住在蓁蓁上铺的许佳佳凑了过来,挨着蓁蓁轻声问道:“老妹你都搁哪儿看书啊?我今天就是起晚了一会厕所就没位置了,只能厚着脸皮抢了楼上的厕所。”

    蓁蓁有些为难的笑了笑:“我自己找了个地方,虽然有灯但是地方太小,多一个人都转不开身,实在是没法带你们过去。”

    这话许佳佳倒是相信,她今天早上去楼上厕所看书的时候,看见王新雯也抱着课本坐在厕所里被法律条文,若是能带人,蓁蓁指定先把王新雯带去。

    今天上午蓁蓁有两节大课,一节课是新闻专业课,第二节课是经济学。新闻专业学生们虽然才学了几个月,但已跃跃欲试的想组建新闻社,写校内新闻和时评之类的文章。专业宋时海老师对此大加赞赏,在课上讲了许多相关专业的知识,听的班里的同学恨不得下了课就去把新闻社建好,好发挥发挥自己的专业才能。

    蓁蓁听着魏玉锦她们热烈讨论着,也对新闻社十分感兴趣,只是以她现在的时间来说,全程参与是不可能的,估计只能参与投稿,锻炼一下新闻写作的能力。

    新闻系专业课上完没有其他的大课,因此在下课铃声响起来以后,老师和学生们基本上都没动地方,在班级里最活跃的张成海主动报名要求担任社长,并到黑板前把大家的建议都写到上面,逐项进行讨论。

    宋时海饶有兴趣地看着他们七嘴八舌的介绍自己心里的想法,有的可行性不强、有的明显会走弯路、有的建议实在是太稚嫩,但宋时海依旧什么都没说,只有勇于尝试才学到更多的经验,也才有可能出现创新性的想法。

    蓁蓁急着去上经济学,没办法继续参加讨论,只得和舍友说了一声,便背着书包往外跑。同班同学已经习惯了李明蓁从早到晚上大课的日程,因此并没有怎么在意,只是坐在蓁蓁后面的几个男生瞧着明显有些失落,嘟囔了一句:“若是李明蓁同学能当我们新闻社的记者就好了,以她的形象和亲和力,一定能采访到很多人。”

    魏玉锦听见了回头笑了笑:“以我们家李明蓁的性格,就是当记者也是独行侠,不会找什么搭档的。”

    那几个男生被戳穿了小心思,脸上都有几分不好意思,有个叫刘成民的胆子大一些,他笑嘻嘻的和魏玉锦商量:“魏大姐,这新闻社可是咱们班的大事,等你们回宿舍和李明蓁同学商量商量呗,让她多参与参与啥的,到时候你们需要跑个腿啊扛个重物啥的,我们都能帮忙。”

    魏玉锦呵呵两声:“我在生产队的时候能扛两百斤的麻袋。”

    刘成民吞了吞口水,一脸尴尬,旁边一个叫徐泽海的男生凑了过来:“你胳膊比我都粗,李明蓁同学哪能和你似的,她一副弱不经风的样子,我们得多发挥一下同学间的友爱互助之情。”

    许佳佳也转过头来,一脸同情地看着他:“上回我们宿舍掰腕子比赛,你知道啥结果不?”

    刘成民和徐泽海目目相觑,不太明白话题咋突然跳到这里了,看着两人一脸疑惑的样子,魏玉锦好心的给他们揭穿了谜底:“我和李明蓁掰手腕,我输了。”

    顿时,以魏玉锦为中心,旁边一片的人都安静了下来,刘成民听了心痛的直捶胸口:“这不可能,人家李明蓁明明是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女神模样。”

    许佳佳和魏玉锦忍不住大笑起来,转过头去又开始继续说新闻社的事,刘成民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有些郁闷地看着徐泽海,小声的嘟囔道:“你这法子也不行啊。”

    徐泽海也有些发愁:“当年我追我媳妇的时候,就是讨好她同屋的知青帮着说好话来着,不信给你再努力努力。”

    刘成民立马又鼓起了精神,决定主动出击问问李明蓁对新闻社的想法,因此估摸着蓁蓁快下课的时候提前离开了教室,来到经济学教室去食堂的必经之路上。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大约等了十分钟,刘成民果然瞧见了匆匆去食堂的蓁蓁,他立马抹了抹头发、整理了一下衬衣,装作一幅巧遇的样子走了过去:“哎,李明蓁同学!”

    蓁蓁回过头,看着面前这个长的普通的扔进人堆里就找不出来的同学,有些疑惑地问:“你是谁啊?”

    刘成民卒!

    看着刘成民踉踉跄跄格外凄惨的背影,蓁蓁也有些不好意思,她要上三个专业的课就有将近二百名同学,平时还要和其他不同专业的人一起合上大课,算一算一起上过课的足足有几百人,像这种长的普普通通的大众脸,她真的记不住啊。要是他长的像法语专业的郗俊杰那种美人的模样,蓁蓁保证,她指定能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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