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掀开木盒, 一股熟悉的香味传来, 是周向晚惯用的香水味——热烈,调皮, 温柔。周向晚热衷于尝试新鲜事物,是个喜新厌旧的性子, 衣服鞋子不穿第二次是他的原则, 但他从来不换香水,不仅不换,还会像动物标记领地一样,往重要的东西上喷, 比如他的情书,比如他的男朋友。
周向晚在像吴凉索要晚安吻的时候说起过这款香水,是找专门的调香师定制的, 名为“good night”。他母亲在世时,早上会在锁骨和手腕喷上一点,在周向晚睡觉前, 香水的后调变得如夜晚般柔软宁静,她会来到周向晚的房间, 亲亲他的额头,和他说晚安。
周向晚的原话是这样的:“我妈妈平时和我说话都用俄语,但总用中文和我说晚安, 我后来想想,晚安的晚,应该是周向晚的晚, 她在祝我安。”周向晚说完,扑上来亲啄了吴凉额头一下,黏糊糊地拱他,“你的话就是凉安!你快亲回来,不亲不让你睡觉……”
吴凉置身于“good night”的香气中,想起当时周向晚缠着他说晚安时黏人又霸道的模样,嘴角不由勾起了一个淡淡的笑容。这几个月,关于周向晚的记忆总像浮光掠影般在眼前回放,既像他吃过的最甜的糖,又像他受过的最痛的刀。
吴凉深呼吸了好几次,抖着手,从盒子里拿出了第一封信,信封是明艳的深红色,封面上写着——
全地球最好的直男(收)
来自全宇宙最可爱的霹雳仙男。
周向晚在绘画上的天赋显然延续到了他的书法上,即使短短十几个字缺横短划的,就有三个错别字,可在吴凉看来,他觉得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字。
吴凉摸了摸周向晚的手,小声道:“我要拆了。”
吴凉几乎是有点心急的将信从信封里抽了出来,薄薄一张白纸带出了铺天盖地的亮粉和亮片,金色的,粉紫色的,浅蓝色的细粉在光柱中轻盈地飞舞,细细碎碎地折射出人鱼鳞片般漂亮的偏振光。
吴凉沾了满手满脸的仙女粉,这本该会把他这死洁癖逼疯,但此刻却觉得幸福无比,珍惜地展开了周向晚写给他的第一封情书。
吴凉:
吴凉,我要给你写一百封情书,这是第一封,我准备给你写情书的时候,心里是很高兴的,很激动的,我在床上跳了好几下才冷静下来,但是真正要下笔的时候,脑子又像马桶里被扔了榴莲一样堵住了。
写什么呢?
一般来说,情书是用来证明一个人爱一个人的吧?
我一直不知道什么是爱,我到现在也无法确实我是不是爱你。
如果爱是见到你,心跳会突然加快,见不到你会一直想你。
看见好吃的好看的好玩的,会想要买给你。不管是开心还是不开心,都会想要告诉你,所有的情绪都在你身上,想要永远在一起。
如果这是爱的话,那么我爱你。
写我有多爱你吗?爱你乌黑的眼,我可以在你眼睛里照镜子。爱你弹弹的唇,特别是叫我的名字的时候,会很想亲你。爱你软软的肚子,我喜欢把脸贴在上面。爱你凉凉的手指,摸我脸,给我扣蚊子包。爱你做的土豆泥,超级好吃!
写我有多讨厌你吗?讨厌你凶我,讨厌你抽烟,讨厌你一工作就不理我,讨厌你抱不动我,讨厌你惹我生气。
你会觉得伤心吗?我居然会讨厌你。但是我每天爱你24小时,讨厌你三秒钟,只要我一看见你,我马上就不讨厌你啦!
我希望你也一样,你可以偶尔讨厌我,但要永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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