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世现大公子保持着微笑,看着近在咫尺的娃娃脸,清纯娇俏,花开正艳,心里蠢蠢欲动。
他歉意的道:“薇薇同学,是我失礼了,都是因为我太喜欢你,才迫不及待的想要把世间美好的东西都送给你!完全是一份好心好意,希望薇薇同学不要再拒绝我。”
童薇薇不悦的绷起了脸,眼睛转到别处。
“你的礼物太贵重了,我只想要平静的生活,谢谢。”
张世现一听,拍着胸脯道:“没问题,只要你答应做我女朋友,我保证没有任何人敢来打扰你。”
童薇薇罕见的心头火起,这人怎么这么不识趣呢?
一向待人善良的她,没有给张大公子留情面,直接道:“不好意思,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请你以后不要再打扰我了。”
说完,童薇薇越过他离开。
留下一脸尴尬和渐渐愤怒的张世现。
以前他追哪个女孩儿,最多三到五天的糖衣炮弹就能拿下,快的话当晚就能春风一夜,稍微矜持一些的也有个分寸,不会叫他张大公子丢了面子。
可这个童薇薇,简直不识抬举!
第七天的礼物可是价值十万的钻石项链,哪个女人看了不迷糊?心神不动摇?
据他调查得知,童薇薇的家境贫寒,在上大学后一直勤工俭学,自己赚取学费和生活费,春去冬来的摆个小摊,做些家教,服务生等着实辛苦。
越是底层的人就会越向往上层,数不胜数的女孩儿为了跨越阶层,将自己放在了天平上。
她童薇薇难道就甘于贫贱?
他不信!
只要带她穿上高档的礼服,出入非富即贵的场所,领略过上层社会的高雅和格调,相信她再也不愿混迹于泥土之中。
就像没吃过牛奶面包的人,吃过一次后再也不愿回去啃窝窝头。
张世现看着童薇薇的无限美好的背影,不依不舍的又追了上去。
女生宿舍楼下,春山刚从偏僻的老家回来,下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童薇薇捎来些被褥和吃的。
一个夏季过去,他的脸更黑了,艰苦繁重的体力劳动给他留下了属于生活的特殊印记。
比如他的手掌,掌心已是老茧遍布,粗糙不堪。
他的眼神依旧躲闪,不敢挺胸抬头的去看路过的漂亮女生。
甚至不敢和穿着清凉,打扮时髦的她们对视。
听着她们“滴滴答答”的高跟鞋声和爽朗的笑声,他有种进错了门的感觉。
那隆隆的机器震动声和钢筋水泥才是他应该待的地方。
煎熬之中,童薇薇正好从外面回来。
看见他,还是一如既往的甜美笑容:“春山哥,你来了。”
春山看到童薇薇,终于自然了一些,嘿嘿笑着应了一声,就把手里的东西一股脑的递给她。
“这是给你捎来的被褥,天气转凉了,婶子怕你着凉,还有些她亲手做的腌菜,这些是我给你买的水果,可甜了。”
他说的婶子,自然就是童薇薇的母亲。
童薇薇接过,道:“那我放上去,你等我一会儿,我们吃饭去。”
“哎!好。”
春山高兴的答应下来,一脸的兴奋和期待。
他突然发觉薇薇比之前更漂亮了,穿上了时尚的小裙子,还有长袜子,似乎也学了化妆,简直比电视上的明星还好看。
她这个样子要是回到老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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