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
回家后,事实证明了一切。他格外喜欢曲云依打扮自己的样子,只是有些舍不得让她出去晃荡了,怕被其他雄性生物抢走。
接近除夕,整个陵城都飘散着浓郁的年味,四处喜庆洋洋的。公司放了假,曲云依和陆凌天也懒洋洋窝在了家里。云依还不知道,那日来到陆家的四叔,正是陆凌天前些日子忙着要见面的京都大人物。
她只是好奇,四叔走了,陆家人也没有去送送,这样会不会不太好。
陆凌天把玩着她的头发笑道:“四叔说,不让送。他这个人,见不得别离,从来没有要让送别的习惯。”
“我怕,我们是晚辈,不去的话,显得不礼貌。我们应该买点这边的伴手礼,给四叔带回去的。”
那是陆凌天的亲人,云依想着,自己应该真心对待。
“我都已经替你准备好了!现在,什么东西都买得到,他也不需要这些。”
“好歹是心意。”
“你的心意,他早就收到了。脑袋这么小,怎么成天还操心这么多事情,也不怕自己会老得快。”
“会吗?”
云依紧张起来,立马起身拿着镜子左看右看,还好,模样还和以前一样。
曲云依有着一张减龄的脸,压根就看不出已经二十四五了,陆凌天看她这么紧张,被她逗笑了。
“原来,你也会担心自己变老啊?”
“我也是普通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当然会担心了。我要是变丑了,还有什么资格站在你身边狂妄,目中无人。”
“这两个词,是褒义词吗?”
“用在我身上,就是夸奖了。”她嘿嘿一笑,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说错了。
她一脸骄傲告诉陆凌天:“作为陆凌天名正言顺的老婆,要是个怂包,别人会看不起的。我怎么也要自信一些,才不会被人欺负。”
“谁敢欺负你?”
“那可不一定!说不定,以后你就会欺负我啊!”
“我可舍不得。”
两个人窝在家里,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天,陆凌天又怕她无聊,拉着懒懒的她起身出门,去外面商场凑凑热闹。
他本想带云依出去旅游,被云依拒绝了。
曲云依说:“家有双亲不远行,更何况是大过年的时候。”她想,以后还有很多机会,她能跟着陆凌天一起去出差,一边工作一边玩,不是更好吗?没必要把放假的时间用来出门旅游。
传统的节日里,她还是更喜欢和家人一起度过。
毕竟,过去那八年里,她都不曾有过真正意义上的家人。
放假时候出门,两个人换上了同款的毛衣和外套,陆凌天不忘给她系上围巾,将她包得严严实实的,这才肯让她出门。
云依气鼓鼓看着陆凌天:“反正都是坐在车上,哪有这么冷。你看我,都成企鹅了。”
“这样很好,可爱。”